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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邁俄斯(續) 接下來,需要理解的是,火也有許多種類。例如,有火焰、從火焰產生的、不會燃燒但能照亮眼睛的光芒,以及在火焰熄滅後,留在發紅物質中的殘留物。空氣也是如此,最純淨的被稱為「埃忒爾」,最渾濁的則被稱為「霧」和「黑暗」。此外,還有一些沒有名稱的形式,它們是從三角形的不等性中產生的。水的種類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流動的,另一種是可以溶解的。流動的水,由於屬於水中的較小且不均勻的部分,因此其不均一性和形態使其更容易移動,無論是自身還是受到其他物體的影響。
蒂邁俄斯(續):另一方面,由大型且均勻的物質構成的水,比前者更不容易靜止,也更重,並且更容易凝固。這是因為它的均勻性。但是,如果火進入其中並將其分解,它就會失去這種均勻性。一旦失去了均勻性,它就會帶有更多的運動,變得更容易移動,而且在附近空氣的推力下,會被拉向地面。塊體變小的事情被稱為「溶解」,而被拉向地面的事情被稱為「流動」,每種狀態都因此得名。
蒂邁俄斯(續) 火再次從那裡退卻,並不是進入一個空虛的空間,而是因為附近的空氣被擠壓。然後,這個空氣將還保持著流動狀態的物質推入火曾經存在的地方,並與其混合在一起。 被聚集起來的水,重新恢復了均勻性。 因為產生不均一性的火焰已經消失,所以它會回到最初相同的狀態。 火焰退卻被稱為「冷卻」,而火焰離開後聚集凝固的現象,被命名為「一種凝固」。
提邁俄斯(續):「溶解類」的水中,最為微細且均一者,以最高密度形成一種凝聚體,呈現出閃耀的黃色,經過石材中的過濾後凝固,成為最珍貴的金。從金分離出的枝狀物中,由於密度較高而最硬、呈黑色的,被稱為「亞達瑪斯」。它具有與金相似的成分,但包含一種或多種形狀,其密度比金更高,並且含有少量細小的泥土,因此更加堅硬;內部存在大的空隙,使其重量更輕,這種物質凝固成閃耀的水的一種,成為銅。銅和混雜其中的泥土,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再次分離。如果那泥土本身顯現出來,就被稱為「鏽」。
提邁俄斯(續) 關於其他這類的事物,在追溯一個合理的敘事線時,沒有必要再深入討論細節。暫且將關於永遠存在之物的議論放在一旁,那些思考用於休息的產物的人,可以從合理的故事中獲得無後悔的樂趣。並且,在人生中,他們會以適度和智慧的方式享受娛樂。
提邁俄斯(續) 按照這個方針,暫且擱置到目前為止的內容,接下來,我們將以以下方式進展對同一事物的更詳細解釋: 在混有火焰的水中,如果顆粒細小,並且由於運動和在地面上滾動前進的路徑而呈現流動狀態,則被稱為「流動類」。 此外,它的底部不像泥土那樣堅固,而是柔軟的,容易受到擠壓。 當這種水從火焰中分離出來,並暴露於空氣中時,它會變得更加均勻,並且由於來自外部的壓力而凝固。 在這樣固化的物質中,那些在地面上方受到的作用最強的是冰雹;而在地面上形成的則是冰。 那些受到較弱的作用,且尚未完全固化的物質中,如果在地面上方形成的是雪;如果是在地面上從露水密集的狀態中形成的,則被稱為霜。
提邁俄斯(續) 水的絕大多數都互相混合在一起。在整體之中,透過生長於地上的植物進行過濾的水被稱為「液汁」。由於相互混合,它們各自具有不同的性質,並且產生了許多沒有名稱的其他種類。而在那些帶有火元素的種類中,特別是變得透明的四種,都被賦予了名稱。既能溫暖靈魂又能溫暖身體的是酒。光滑、能夠使視覺清晰,並讓事物看起來更加明亮,且似乎含有油脂的種類,例如松脂、橄欖油、油以及其他具有相同性質的東西。能夠放鬆口周部的連接,使其恢復到自然狀態,並且藉由其力量賦予甜味的,最適合被稱為蜂蜜。此外,那些具有使肉類變得鬆軟的氣泡種類,從所有液汁中分離出來,被命名為樹液。
提邁俄斯(續):在各種土壤中,那些經過水過濾的物質,會這樣形成石塊。 混合的水,在混合過程中被粉碎,轉變為氣體的形態。變成氣體後,它就會向上移動到自己的位置。 在其周圍完全沒有空隙。因此,混合的水排擠了附近的空氣。
蒂邁俄斯(續):另一方面,由於空氣的重量,它會被擠壓並環繞著泥土塊,強烈地壓縮它們,然後將新的空氣推向原本空氣上升的地方聚集起來。 被空氣壓實的泥土與水緊密結合,形成岩石。 由均勻、光滑且透明的部分形成的岩石更美觀,相反的則顯得遜色。
提邁俄斯(續) 火的快速作用會使所有的濕氣消失,比之前的狀態更加乾燥且變得更易碎和堅硬,這就形成了我們所稱的陶土。當仍有少許濕氣存在時,泥土也可能因火而熔化,冷卻後變成黑色石頭。
提邁俄斯(續) 另外,兩種物質也會以同樣的方式,從混有大量的水中分離出來。因為它們由泥土中最細微的粒子構成,所以帶有鹹味,並會半固體化,然後再次溶解在水中。用於清潔油污和泥土的物質成為「洗滌用蘇打」,而另一種鹽則與口腔中的味覺相關組合良好,並且(根據法律規定)是一種受到神靈喜愛的物質。
提邁俄斯(續):由泥土和水組成的物質,既不溶於水中,也不易熔化於火中。其固化的原因是如下:泥土的塊狀結構,不會被火焰或空氣溶解。因為火焰和空氣中的粒子大小,比泥土結構中的空隙還要小,因此它們可以輕鬆地穿過這些空隙,而無需擴大空間。這樣就能保持泥土不變,使其處於未溶解狀態。相反,水的粒子本身就很大,它們會強行穿透,破壞泥土的結構,並使其溶解。
提邁俄斯(續) 只有水才能鬆開沒有被強行壓實的土壤。一旦凝固的土壤,除了火之外,就沒有其他東西可以使其鬆散。這是因為除了火以外,已經沒有其他的進入途徑了。關於水的結合,最堅固地結合在一起的東西只能用火來鬆開,但對於結合較弱的東西,水和空氣都可以使其分散。空氣通過空隙進入,而火則從三角形的表面進入。被強行壓實的空氣,除了與元素的構成相適應的作用之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使其鬆散。只有火才能溶解沒有受到力量影響而固結在一起的空氣。
蒂邁俄斯(續) 好了,對於泥和水的混合物來說,如果水填滿了泥的空隙,並且這些物質被強行擠壓在一起,那麼來自外部的水分子就無法進入。這些分子會環繞整個塊狀物流動,使其保持不溶解狀態。相反地,火的粒子可以進入水的空隙,並對水產生與將泥轉化為土相同的作用(即產生空氣),這是導致整體物質溶解和流動的唯一原因。 這種物質中,有些含有比水更多的泥,例如玻璃類製品,以及所有被稱為「可溶性石頭」的東西。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含有比水更多的物質,它們是蠟狀的,或者在點燃時會固化。
提邁俄斯(續) 關於透過不同形狀之間的結合和相互變化而形成的各種形態,我已經大致說明到此為止。接下來,我們將探討這些特性的產生原因。
提邁俄斯(續) 首先,這裡所陳述的內容,必須始終與感官經驗相伴隨。另一方面,關於物質和與物質相關的事物之產生,以及靈魂中可朽的部分,尚未進行討論。
提邁俄斯(續) 然而,實際上,這些問題在沒有考慮到與感官相關的各種屬性時,無法充分地討論;而即使是這些屬性,也同樣需要基於其他因素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同時討論兩者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必須先假設其中一方,然後稍後再重新審視這個假設。為了繼續探討生成的原因,我們先來處理與身體和靈魂相關的事物。
提邁俄斯(續) 讓我們首先,在思考「將火焰稱為炙熱」這個概念時,考慮到火焰對我們身體周圍所產生的分離和切割作用:
提邁俄斯(續) 這種作用的強烈程度,幾乎是每個人都能感受到的。但我們必須回想火焰的形態是如何形成的,並思考其表面的薄度、邊緣的尖銳性、粒子的微小性以及運動的速度。這種形狀具備了所有這些特性,因此具有強大的切割能力,並且總是會以鋭利的方式切斷遇到的任何事物。由於這種形狀的本質比其他任何本質更能將我們的身體精細地分割和粉碎,所以我們現在稱之為「熱」,並賦予它這個名稱,這是一個恰當的說法。
提邁俄斯(續) 這些與其相反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但為了不遺漏任何說明,我還是會詳細地描述它們。包圍身體的液體中,大部分會滲入,並擠出較小的一部分。大部分無法進入到小部分所佔的位置,而是擠壓著我們的水分。這樣一來,通過均勻性和壓縮,將原本不規則運動的事物轉變為靜止狀態,使其固化。自然聚集的東西,會按照自然的規律進行抵抗,並推動自身朝相反的方向。這種抵抗和搖晃產生了顫抖和寒冷的感覺。而這個整體作用以及引發它的因素,都被稱為「冷」。
提邁俄斯(續) 我們的肉所被擠壓而讓步的部分是堅硬的,而被肉擠向的部分則是柔軟的。對於彼此也是如此。讓步是指在受到擠壓時稍微移動。另一方面,從正方形底面形成的物體,由於非常穩固地站立,因此是最能抵抗形狀。當它們最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時,阻力也最強大。
提邁俄斯(續) 關於重與輕,如果將其與所謂的上下性質一同考量,就能最清楚地說明。認為自然界中存在兩個互相對立、將整體二分的位置是完全錯誤的。在其中,「下」是指所有具有體積的事物都會被運往的地方;而另一個「上」,則是指所有事物都不得不朝向那裡。既然宇宙整體是球形的,那麼從中心等距離的外緣諸點,無論哪個都是外緣。由於中心與所有的外緣都有相同的距離,因此必須認為它對應著所有的外緣。在這樣的宇宙中,如果有人將「上」或「下」這個名稱賦予其中某個位置,那不是使用了不恰當的稱呼嗎?中心的地位既不能稱為「下」,也不能稱為「上」,而應該只說是位於中央。外周並非位於中央,而且其某些部分也並非比其他部分更靠近中心或與中心相對的位置。如果我們將互相對立的名詞賦予那些在各個方向都相同的事物,這如何能被認為是正確的呢?
蒂邁俄斯(續) 如果某個固體位於整體的中心,並且與所有邊緣等距離,那麼由於邊緣上的各點在任何方向上都相似,因此它永遠不會被移動到任何一端。然而,如果有人讓它沿圓周旋轉,並每次站在它的另一側,他們會將相同的物體稱為「下」或「上」。 既然整體如前所述是球形的,那麼稱某個位置為「下」,另一個位置為「上」是不合理的。 我們需要就以下前提達成共識:關於這些名稱的起源、以及人們習慣如何將特定地點命名並以此劃分整個天空,以便進行描述。 在整個宇宙中,火元素的比例最多,並且存在一個火元素聚集的地方。如果有人進入那個地方,並施加力量,那麼很明顯,與其將更大的物體比作更小的物體時,更容易對較小的物體施加力量。 當用相同的力同時提升兩個物體時,較小的物體會受到更大的拉力,而較大的物體則不然;兩者都會服從這種力量。 因此,我們稱較大的物體為「重」,並認為它會被向下移動;而我們稱較小的物體為「輕」,並認為它會被向上移動。 我們必須從在地面上所做的事情中觀察到這一點。 我們站在地面上,將不同種類的土壤區分開來,並且有時我們會強行、違反自然規律地將土壤提升到不同的空氣環境中。 儘管它們都傾向於與自己同類的東西結合在一起,但當被迫進入異質的環境中時,較小的物體比更大的物體更容易服從。 因此,我們稱它為「輕」,並稱被強行拉上去的地方為「上」。 與之相反的作用,我們稱為「重」和「下」。 因此,這些東西之間應該存在不同的關係。 這是因為各種各樣的物質會佔據彼此相對的位置。 〔63e:列舉不同地點的「輕/重」、「上/下」對應關係的段落被省略,因為其關聯性不明確〕。 這樣一來,我們就會發現它們是相互對立、斜置且在各個方面都不同的存在。 然而,關於所有這些事物,有一個重要的點需要理解:當某物傾向於與自己同類的東西結合時,它會被認為是「重的」,並且其移動到的地方就是「下」。 對於具有相反關係的事物,則適用相反的情況。 關於這些性質的原因,我們在此暫且不作詳細說明。
譯註
靜止狀態:「Burnet」的印刷原文記載為「不動」,校對欄則記錄了另一種讀法,認為是「總是運動」。本譯文遵循印刷原文。